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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二天和朋友去花蓮玩,買了大包小包美食回台北。

就在我從月台上來準備出站時,看到有人拿著布條寫著

****"凱倫"****

我還跟朋友說。。誰跟我同名啊?!

此時邊走邊聊。。又看到****"陳"*****

乀。。誰跟我同名同姓啊~ (此時還在跟朋友聊,等著看是誰呢!)

就在走近出月台時,看到了。。。一群我認識的朋友,還有一群不認識的路人
 
當然還有。。。我男友kim就拿著一束花站在中間

再仔細看布條 "歡迎陳凱倫 蒞臨板橋市"

(原來那個人就是~偶自己啊!?)

 

當我走出月台後,布條馬上換成了 "凱倫!請嫁給我"

而從花蓮玩樂回來的我,手上大包小包的,可真是"狼狽啊~!"



放下行李後,從Kim手中接下99朵玫瑰~(此時的我除了笑~就是呆住了)



接著Kim拿著口愛的大聲公,大聲的唸出12條"愛妻宣言"

(這中間我不斷的跟朋友說"怎麼不提醒我穿漂亮一點"*N遍)





聽完12條愛妻宣言後,Kim拿出"那放大版的求婚戒"並單跪著說

"凱倫~我愛你~請你嫁給我吧~!"

呆住的我接下那超級大婚戒,說: 我。願。意



事情並沒有因此而結束了~

求婚團  ~拿出"候選票" -> 這個真是有創意啊~!你們太強了!

如何用印呢? 就是抹上口紅,在候選票上用印

 

一切的一切,真的是讓我又驚又喜

感謝我一群好朋友們~還有Kim

因為有你們,讓我增加了一段美好的回憶



另外,我還要感謝一位媽媽,他熱心的幫我們拍照及錄影

更貼心的還答應要寄光碟給我們

真的很感謝這位媽媽





如果你是那天圍觀的路人,你有拍攝的話

也歡迎你寄檔案給我哦~!

謝謝

 

P.S.: 以上 陳凱倫在此文替代我實際中文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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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筱妮(karen)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7) 人氣()